Monday, June 04, 2007

18年以后

想起今天是纪念日,是因为在地铁里看到了很多警察。他们都很无精打采,有时甚至彬彬有礼,在急刹车我差点摔倒时还会扶我一把。

18年啊。带头上街的人已经当了老板娘,下令开枪的人已经撒进了大海,死者的母亲已经到了垂暮之年,开坦克的军人正忙着帮儿子找个好的中学。
有句话叫“蜗牛角上争何事”,说白了,无论是战士还是刽子手,都逃不过时间。
只有时间是胜利者。除了时间,谁都笑不到最后。

“对于正常人来说,十八年这个跨度着实不短,它能让婴儿变成流氓,流氓变成父亲,父亲变成老流氓,最后还能让老流氓变成慈祥的老人。”
这18年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地无益——我们从没有记忆的小孩变成了还没来得及游行就离开了校园的傻冒。

鲁迅有篇文章叫《〈杀错了人〉异议》,是讨论他那个时代的“二十年前的”的,里面有段话:“这事情,一转眼竟已经是二十年,现在二十来岁的青年,那时还在吸奶,时光是多么飞快呵。 ”
再过两年就是二十年啦。唯一能确定的是,到了那天,地铁里的警察肯定比今天多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Salute~